馬儒翰光宗耀祖
在鴉片戰爭期間,中英兩方交涉極為頻密。英方處理翻譯事務,主要是有三位官員,即馬儒翰、郭士立牧師和羅伯聃(Robert Thom),而三人中,以馬儒翰為首席代表。及至砵典乍出任香港督之時,馬儒翰亦被委任為香港首位撫華道(The Chinese Secretary即其後的華民政務司),專責香港華人事務。但可惜當馬儒翰上任不久,於一八四三年八月廿九日在澳門病逝,隨後安葬澳門基督教墳場,與馬禮遜牧師同一個墓園。每年到澳門遊覽的中西教友為數不少,其中亦有到基督教墳場對馬禮遜牧師憑弔的,但卻甚少知道馬儒翰墳墓的所在,而對於馬儒翰墳墓有塊中文石碑更少聽聞。此墓碑當馬儒翰逝世後,港澳一班友好為他所立的。碑文如下:
嘗聞令德之後必有達人,如我英國之儒翰馬禮遜君。所謂達人者,非耶?其生於中國之澳門也,守先業,行己志,藝益精而學益勤,品愈練而情愈達,以致其作為、文詞,居然與漢人無異。若夫能通中華正音土語等技,不過是其餘事耳。更有令人不忘者,當中國與英國一體,往來時皆是馬禮遜力為經理,阮開五港互市之區,復締萬年和好之局,詎料所事未終,遽為棄世。中外各國不忘獲享安樂貿易,永息干戈之德,聞其長逝無不傷心墮淚,共作百身莫贖之哀,茲無可奈何,立碑以誌之曰:
儒翰馬禮遜君,英人羅伯馬禮遜之子也。生於嘉慶十八年四月十七日,距終於道光二十三年閏七月初五日,共享壽二十九歲。當光二十二年兩國和好,職司翻譯,為之設立章程,事事盡善,雖功未就身先去,豈非一時之偉人哉!
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
聖人一千八百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
各國眾友等仝勒碑
馬儒翰就是基督教第一位來華傳教先驅馬禮遜牧師的次子,一八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在澳門出生,自母親於一八二一年在澳病逝,隨後送返英國入學,一八二七年轉往馬六甲,在其父親創辦的英華書院就讀,專習華文,到一八三零年即他十六歲的時候,已為廣州英國商人聘任翻譯。及至他的父親馬禮遜牧師於一八三四年八月一日在廣州安息,英國商務監督即委任馬儒翰繼任父親之職,為商務監督漢文正使兼翻譯,相當駐華副使,其時不過二十歲的年紀,甚得官方器重。
馬儒翰對於傳教事業至為熱心,自馬禮遜牧師逝世,馬儒翰與麥都思牧師、郭士立牧師、裨治文牧師四人重譯聖經,馬儒翰與麥都思牧師負責合譯新的部分,於一八三七年譯就出版。而一八四三年馬六甲英華書院之所以遷校香港,原是理雅各牧師徵求馬儒翰的意見所作的決定,所以今日香港英華書院的設立,實有賴馬儒翰的指示。
馬禮遜牧師是基督教第一位來華傳教的開山祖。由於當時東印度公司禁止屬下商船載任何教士到印度和中國傳道,所以馬牧師是在一八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首途美國,繼而在五月十二日乘紐約「三叉號」前來中國,於一八零七年九月四日到達澳門,九月七日安抵廣州,所以一九八七年亦是馬禮遜牧師來華傳教一百八十週年紀念的日子。
馬禮遜牧師到了廣州後,因為滿清政府嚴禁外國人在中國傳教,馬禮遜牧師逼於無奈在廣州東印度公司充當翻譯,才獲得了居留,是以馬禮遜牧師在華期間都是在東印度公司任職。雖然英國在一八三四年撤銷東印度公司在遠東貿易專利權,繼而委派律勞卑(Lord
Napier)出任英國註華商務監督,由於馬牧師精通中國語文,亦被聘為律勞卑的譯官,職務相當今日的副領事。
當律勞卑於七月十六日抵澳門,而七月廿二日前往廣州,馬禮遜牧師亦隨同與廣州官員交涉,謀求兩國政府在外交上平等對待,馬禮遜牧師為公務往返衙門過於辛勞,竟於八月一日病逝廣州,所以他從事政府公職不及十天即告長辭。其後為友好將遺體運返澳門,與他前妻同葬於澳門基督教墳場。
馬牧師逝世不久,各方友好在他的墳墓為他立了一塊墓碑,碑文是英文和拉丁文所寫的,至於他的墳墓有中文碑文,己是一八四三年十月以後之事。碑文如下:
嘗聞天地間有萬世不朽之人,端賴其人,有萬世不朽之言行,如我英國之羅伯.馬禮遜者,乃萬世不朽之人也。當其於壯年來中國時,勤學之力,以致中華之言語文字,無不精通。迨學成之日,又以所得於己者,作為華英字典等書,使後之習華文漢語者,皆得藉為津梁,力米功倍。故英人仰慕其學不厭,教不倦之心,悉頌為英國賢士,由此不忘其惠,立碑以誌之日:羅伯.馬禮遜,英人也。生於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初五日,距終於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,共享壽五十二歲,溯自嘉慶十一年九月間始來中國,至嘉慶十三年初為經理公司事務,及道光一十四年三月內,公司既散後,經理國家事務。迨未數月而病,遂不能起,幸其子儒翰馬禮遜者,雖未足繼其徽,亦累能濟其美。故今日學廣所傳功垂永久,實為近代之所罕睹者焉。
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
聖人一千八百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
各國眾友等仝勒碑
在此可見中文墓碑對馬禮遜牧師被倫敦傳道會遣派來華的職份,及其創辦的英華書院,以及翻譯中文聖經等主要工作則未有載述。而其中所列的中國陰曆年日與正確的西曆年份亦有所出入。就以下各點加以校正:
一.出生年日為一七八二年一月五日,應屬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,而非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初五。
二.扺澳門年日為一八零七年九月四日,應屬嘉慶十二年八月初三,而非嘉慶十一年九月間。
三.扺廣州年日為一八零七年九月七日,應屬嘉慶十二年八月初六,而非嘉慶十一年九月間。
(如於嘉慶十一年九月間始來中國,則屬一八零六年十月十一日間,與事實不符。)
四.東印度公司散年份屬一八三四年,即道光十四年,而非道光二十四年。
馬禮遜牧師次子馬儒翰與父母葬於同一園墓,所立中文墓碑亦與其父同一時間。墓碑的落款「各國眾友」實質是英國官方,因為馬如翰出任政府譯官,被認為在鴉片戰爭立有汗馬功勞,而且亦是香港第一任「撫華道」(即其後的華民政務司),官階甚高,所以香港官方為馬儒翰立碑而連同為馬禮遜牧師立碑亦是自然的事。